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各部门,各机关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年末岁初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镇政府决定立即在全镇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条块结合、自查方式进行。
自查阶段由2015年12月7日至2016年1月15日,具体由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及各单位自行组织。同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检查。
二、检查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覆盖全镇各个领域,涉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镇相关部门、单位在近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包括水上交通)、在建工程、新办工厂、建筑施工、工商贸企业、旅游景区景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单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水库、堤围、小水电站、电力通信工程、木材加工厂、防雷减灾设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别是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镇与镇之间交界地段的非法生产经营“黑点”以及车站、码头、网吧、游戏机室、酒店、饭店、旅店、桑拿按摩场所、麻将室、“三小场所”、出租屋、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备设施等行业和领域(具体检查安排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镇相关部门、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要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各种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有无演习记录),是否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没有健全和上墙,有没有设备检查检测制度(相关记录情况),有没有组织员工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包括岗前培训),新办厂设备是否已经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在历次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四、检查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此次活动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二)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制定检查计划,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抽调精干力量,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安全大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三)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严格做到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
(四)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元旦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2016年1月6日前书面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630288,传真:5630288。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